中农集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二 |红色供销百天读57 实行五个突破,“官办”变“民办 ”

编辑:王海涛 发表时间:2021年6月9日点击:15

1984年以后,中国农村工作重点已变为在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全面提高生产力,疏通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面对这样的形势,供销合作社亟须加快改革步伐,解决在恢复“三性”工作上的一些问题,寻求更大发展。

“五个突破”的提出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

为了把改革深入下去,突破“官办”规章制度的束缚,1984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要深入进行下去,真正办成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这是农民的要求,也是供销合作社本身发展的需要。”

1984年2月,田纪云副总理到河南视察时,对武陟县供销合作社恢复“三性”改革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提出要从五个方面突破原来执行全民所有制一套规章制度的限制。这是“五个突破”首次被提出。随后,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田纪云副总理提出,农村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必须加快步伐,要同整个农村的改革同步、配套。深入供销合作社改革,在体制方面要从五个方面突破:
  

一是在劳动制度上要有新的突破,做到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

二是突破对农民入股的限制,放手吸收农民入股,扩大农民资金的比重。

三是突破原有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的限制,使供销社真正做到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

四是突破分配制度上的限制,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五是突破物价的限制,允许供销合作社有一定的定价灵活性。

“五个突破”的核心是变“官办”为“民办”

1984年4月,供销合作社会议提出了深入改革的基本要求,“五个突破”的具体内容以及贯彻、落实措施。田纪云副总理在会上进一步指出,“五个突破”的根本问题是突破“官办”或者变相“官办”这个框框,则需要解决农民入股、劳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三个关键问题。

同年7月19 日,国务院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农村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能不能首先突破。供销合作社“五个突破”的核心是变“官办”为“民办”。

文件下达以后,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党委政府批转了本地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方案,并做了具体部署。不少省的党政领导人亲自主持有关部门召开“松绑”会,为供销合作社深入改革开“绿灯”。

在实现集体所有制问题上又前进了一步


武陟县供销合作社路子越走越宽

通过“五个突破”,供销合作社的体制改革已从恢复性阶段到实质性阶段①,在实现集体所有制问题上又前进了一步。

截至1985年底,全国有 9000名农民社员被选入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近万名农民担任了基层供销合作社或县联社领导职务。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铁饭碗”的弊病,提高了职工积极性。

在经济上同农民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到1985年9月底,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吸收农民股金达22亿元,比体制改革前1981年增加5倍多。集资4.4亿元,联合兴办各种企业7000多个。

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供销合作社在照章纳税后,可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劳动分红,真正体现多劳多得。

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都有扩大。开拓粮食市场,积极收购粮食;逐步改变经营结构,兴办运输业和仓储业,向社会服务;兴办综合商场和贸易中心,改善工业品供应;发展饮食、服务业,兴办旅游业和花木业等。到1985年,全国供销合作社加企业发展到2.8万多个。

“五个突破”更多的是供销合作社管理经营体制机制的变革,各项管理制度不断突破了旧的框框的束缚,基层企业的自主权不断扩大,为更好地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供销合作社已经从单纯的组织建设到全方面综合改革。②

①②李攀《新中国农村供销合作社研究(1949——2002)》

(参考资料:《供销合作社史话》《中国供销合作社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