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集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二 |红色供销百天读59 加入国际合作社联盟

编辑:王海涛 发表时间:2021年6月13日点击:26

中国合作社与国际合作组织的早期联系

中国合作社与国际合作社联盟(ICA)的交往始于上世纪20年代。抗战胜利前期,当时的国民政府支持中国合作事业协会代表中国合作社加入了ICA。后因连续4年未交费,于1949年被除名。

1958年10月,周恩来总理接见印度合作社代表团。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在国际上的威望大大提高,并积极地参加有益于世界和平的各种国际合作社活动,发展了同各国合作社的经济文化交流,开展了相互间的友好往来。

1959年7月,陈毅副总理接见苏联消费合作社中央联社副主席卡巴诺夫率领的代表团一行。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合作社先后与波兰、匈牙利、瑞典、意大利等国外合作社建立了联系。这个时期,我国合作社派代表团出国访问,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参加对方的一些重要活动;另一方面是学习外国合作社的经验,重点是学习苏联的经验。与此同时,我国合作社还邀请外国合作社组织到我国访问。1954年7月召开的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就有朝鲜等8个国家的合作社代表团参加。

进入上世纪60年代,由于国际形势变化,我国供销合作社同外国合作社的友好往来逐渐减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外合作社组织的友好往来日益增多,接待来华访问的外国合作社代表团也比较多,从1979年到1990年,有20余个国家的合作社代表团先后来访。

加入国际合作社联盟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合作社系统刚刚建立,就提出了参加ICA的问题,但后面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

参加国际合作社联盟历程

1950年7月

在全国供销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申请参加ICA的决议。

1956年7月26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代表中国合作社组织正式向ICA提出入盟申请,但最终未予通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供销合作社的国际交往活动日益增多。在一些国家合作社的活动中,ICA就我国入会问题开始主动联络。

1984年4月

国务院批复同意总社代表中国合作社加入ICA;8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决定再次申请加入ICA;10月,在ICA执委会(后改称理事会)上提出入会申请。

1985年2月20日ICA执委会一致通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申请。

至此,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正式加入ICA,成为其组织成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成为代表中国合作经济组织参与ICA事务的唯一机构。这提高了中国合作经济组织的国际地位,推动了我国与世界合作社和企业的经济文化交流和经济贸易合作。

1986年10月

在瑞士巴塞尔举行的中央委员会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秘书长杨德寿被增选为ICA执委会委员。

1988年

中华全国供销总社成为ICA的理事会成员国。

从此,我国在ICA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并在国际合作社运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资料:《中国供销合作社发展史》《国际合作社运动简况和中国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