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集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二 |红色供销百天读77 一次深化基层社改革的思想动员

编辑:王海涛 发表时间:2021年7月11日点击:28

        

2005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这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不但惠及亿万农民、而且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

夯实组织基础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

“十五”期间(2001年至2005年),对于供销合作社来说是艰难的五年,也是探索前进的五年;是体制变革的五年,也是不断创新发展的五年。2002年,全系统一举扭转了基层社连续12年亏损的局面,不仅实现了扭亏为盈,并且盈利额从2002年100万元增长到2005年的2.2亿元。基层社建制调整工作进展也较为顺利,体制创新步伐加快,截至2005年底,基层社数量从2000年的28810个缩减到2005年的22263个,减少了22.7%;同时积极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基层社组织体系,扩大农村服务覆盖面,2005年底,全系统共发展专业合作社19149个,发展各类专业经济协会5131个,组建综合服务社133347个。

虽然“十五”期间基层组织发展成绩显著,但基层社仍是整个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最薄弱的环节,要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还不足够夯实。为巩固和扩大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总社于2006年1月26日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供销合字【2006]10号)。

这份文件指出:“各类农村为农服务组织,只要承认并遵守供销合作社章程,自愿加入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其主管的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协会,都是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也是新时期基层社的主要组织形式”,并提出了五项工作举措和三项工程,作为夯实供销合作社组织基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

  五项工作举措  

• 1.因地制宜加快对原有基层社的分类改造。基层社的改造可以吸收职工、农民及涉农组织等入股,也可以吸收上级社或其他供销合作社入股;可以组建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也可以组建中心社,还可以开发建设农村批发交易市场。

• 2.多种形式兴办专业合作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人才、资产、设施、经营网络等资源,组织、联合、引导农民特别是农民经纪人、产销大户和社会力量组建专业合作社。

• 3.加快发展综合服务社,主动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对村级综合服务站、“双代店”及其它网点的改造,采取自办、职工回村领办、与村委会联办、与其它组织和个人合办等多种形式组建综合服务社。发展适合农村、贴近农民的新型业态,成为供销合作社现代经营网络终端。

• 4.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优化农村市场环境。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名特产品和传统主营业务,广泛联合生产、加工、科研、销售等各环节的组织和个人,组建专业协会或行业协会。

• 5.整合基层经营服务网络,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通过网点改造、资产重组、社会加盟等多种形式,采用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对农村现有的经营服务网点进行整合,全面参与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三项工程

“千社千品”富农工程

每年帮助1000家专业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打造1000个品牌,努力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农村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工程

做到县有配送中心,乡有连锁超市,村有便民店。

“一社两店”入村服务工程

在大部分行政村建立综合服务社,每社都有日用品连锁便民店和农资供应连锁店。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

一次深化基层社改革的思想动员会

2006年5月,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在浙江省瑞安市召开

2006年5月20日—22日,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在浙江省瑞安市召开,全面回顾和总结5年来基层社工作成果,这是一次进一步深化基层社改革的思想动员会议,也是落实总社关于深化基层社改革意见的工作部署会议。

大会宣读了全国政协副主席、总社理事会主任白立忱的书面讲话。关于基层社工作,白立忱强调:一是坚持合作制方向。合作制是供销合作社存在的理论基础,也是供销合作社的核心价值观。二是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最起码要做到以下三点:有社员、有社员参与合作社事务的制度和为社员服务。三是大力弘扬合作社精神,即全心全意为农服务的奉献精神,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奋发精神,不断创新、永不言败的进取精神。

会议部署了下一步基层社的具体工作,要求继续加快原有基层社的分类改造,推行产权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合作制建设,充分发挥县级社在基层社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坚持改造与新建并举、以新建为主的原则,加快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各类专业经济协会等新的基层组织建设。

这次会议极大地推动了全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到“十一五”末时,基层社数量由“十五”末的22263个整合到21106个,但销售总额和利润持续增长,年均增长分别达到29%和72%;2009年底,全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4.7万个,比“十五”末期增长144%;发展综合服务社(中心)数量达到21万个,比“十五”末增长了58%。“十一五”期间,全国共有5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选“千社千品”富农工程,3415个专业合作社注册了商标,开展品牌化经营。

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正式发布

这次会议上,总社正式发布了“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中国供销合作社社徽图案由四个“合”字组合而成。“合”字来源于“中国供销合作社”的“合作”概念的内涵,“合”字本身即有“人合”之意,是区别于其它经济组织、体现合作社社会经济基础和思想文化特色的关键字。同时“合”又有“全”的意思,表现中国供销合作社人全心全意、甘于奉献的合作社精神。

每个“合”字都似一座丰满的粮仓,象征中国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为宗旨,推进农业产业化,实现农业丰收、农村繁荣、农民富裕的奋斗目标。

图案外形结构呈菱形,四个面和内方与外方的八个角象征“四面八方”,表现中国供销合作社合作的广泛性。

图案整体似一朵盛开的鲜花,象征中国供销合作社生机勃勃、兴旺发达。

设计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设计者:陈楠

 

供销合作社社徽于1999年1月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二届五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2000年8月28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供销合作社社徽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此后五年多,社徽作为供销合作社形象的重要标志在全系统推广使用,对重塑供销合作社形象、扩大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社徽使用和管理方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推广力度不够、使用随意等不规范的情况,而且由于社徽没有配备中、英文字标识,社会上不能很好地认知社徽的代表性。

为了形成易于认知和使用的供销合作社统一标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社徽基础上,设计了以社徽图案、中文黑综体“中国供销合作社”和英文雅黑体“CHINA CO-OP”组合而成的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并制定了《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识别规范》和《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这对全面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标识的规范使用、增强供销合作社社员和干部职工的合作社意识、提升中国供销合作社的整体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7年5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同意对“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予以官方标志备案。至此,“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工作全部完成,在商标领域成功实现了全方位的保护。

参考资料:《中华合作时报》《中国供销合作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