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王海涛 发表时间:2021年7月19日点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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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史 背 景 201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十八大后,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在工业化、城镇化的持续推动和深刻影响下,农村经济社会出现了许多趋势性的重大变革,农业农村自身的发展进程、面临的外部环境与条件,也都随之发生了深刻变化。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明确要求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其中,强调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产品流通”等。 2013年7月11日至1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河北省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来到正定县塔元庄村,了解了村里近年来的发展变化,考察了供销合作社办的村级超市和老年活动中心,对供销合作社把超市开到农村、把社区服务送到千家万户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并指出,超市连接百姓生活,是农村服务业的一个发展趋势,要加强农村流通网络建设,为群众生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
基层组织改革创新百花齐放
进入21世纪第一个十年之后,我国农业农村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工农城乡关系、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农村劳动力结构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农业的规模化种养、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迫切需要覆盖全程、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2013年1月26日召开的总社五届六次理事会议要求,全系统要深刻认识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流通中重要作用的重大意义,下大气力整合网络资源,强化对直接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层组织的指导和扶持,大力提升服务功能和实力。
顺应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各地供销合作社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总社工作部署,积极采取多种举措推进基层社改革,着力解决基层社与农民利益联系不紧密、合作制性质淡化、服务功能薄弱等问题,在新建基层社或改造提升传统基层社的基础上,逐步探索新的基层社建设模式,涌现出很多先进经验。
河北省
组织实施“基层社组织体制改革工程”,建设农民和合作社广泛参与、实行合作制治理的新型基层社。
山东省
以“党建带社建”推进基层社建设,实现基层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互利双赢,在此基础上推广土地托管服务。
江苏省
提出了打造自主经营的实体、为农服务的载体、辖区内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体“三位一体”的基层社。
浙江省
提出了依托基层社打造“经营服务综合体”,建设集供销合作、专业合作、信用合作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层社。
西藏自治区
2012年2月28日,正式成立供销合作社,这是全国大陆境内最后一个成立供销合作社的省区,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是在国家扶持下,由农牧民和其他劳动者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入股组成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速
在总结各地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于2013年9月2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的指导意见》(供销合字〔2013〕42号),提出“坚持扩大覆盖与提升质量并举,恢复重建与创新发展并举,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服务、经营创新”。
2013年10月9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来到浙江省上虞市沥海供销合作社考察调研。在详细了解了当地供销合作社开展综合化服务的各项举措后,汪洋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供销合作社要坚定为农服务方向,在实现农业规模化、社会化服务上发挥重要作用。

2013年10月10日—11日,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在山东济宁召开。总社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加强基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动员全国基层供销合作社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业转型的需要,加速农村经营机制创新,在领办专业合作社、开拓农村市场等方面全面步入发展提速的新阶段。
会议提出,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全面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创建行动”,着力完善县、乡、村组织体系,构建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有机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互协调的社会化服务新体系,充分发挥好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现代流通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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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速| 基层社乡镇覆盖率由2012年的56%提高到2017年的95%; 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9万家,比2012年增加12万家; 综合服务社发展到40.6万家,比2012年增加近13.1万家,覆盖了74%的行政村。 2017年,全系统县及县以下实现销售4万亿元,利润总额282.3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3.4倍和1.1倍。 县及县以下销售总额在全系统的占比达到75%,比2012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利润占比达到70%,比2012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2018年全国供销合作社基层工作会议报告(数据截至2017年底) |
会后,加快推进基层组织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造,联合整合社会资源打造新型基层组织,构建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功能完备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成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整体行动。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系统上下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统筹指导,形成了推动基层工作的合力;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建设,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为农服务功能不断充实;结合各地政策机遇,创新基层组织形式,以多种方式打造为农服务平台;针对基层人才短缺问题,创新用人机制,基层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参考资料:《中华合作时报》)